对交通事故调解不服怎么办

导读:
一、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后,当事人如果不认可结果,可以在三天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期间如果有任何一方提起诉讼,复核程序就会停止。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法律上属于证据材料,不能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交警部门必须根据现场勘查和检验结果制作事故认定书。第七十四条明确,当事人可以选择找交警调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调解失败或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时,当事人仍有权提起诉讼。
二、调解失败后的处理办法
交通事故调解需要双方自愿参与。任何一方拒绝调解时,交警部门会终止调解程序。此时受损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三年诉讼时效期,从事故处理结束或伤残鉴定完成之日起计算。
选择起诉法院时可考虑两个地点: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被告居住地法院。如果多个被告在不同地区,可以选择任一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时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件、事故认定书、医疗费单据等证据材料。
三、协商不一致的应对步骤
事故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第一步要保存好现场证据,包括拍照、录像、记录目击者信息。第二步及时报警,由交警出具正式责任认定书。第三步如果对认定书有异议,可在三天内申请上级部门复核。
复核申请需要书面提交,上级部门会在五天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三十天内会审查事故证据是否充分、责任划分是否合理、程序是否合法。复核期间原认定书仍然有效,不影响民事赔偿诉讼的进行。
四、保险公司拒赔的解决方法
遇到保险公司拖延理赔或压低赔偿金额时,首先要核对保险条款,确认事故属于保险范围。其次收集完整理赔材料,包括医疗记录、修车发票、误工证明。第三步可向银保监会投诉,或联系保险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调解无效时,当事人可将保险公司和肇事方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保险公司必须在十日内履行赔付义务。如果保险公司拒不执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处理不公的投诉流程
认为交警处理存在偏袒时,可通过三种渠道反映:拨打122报警台投诉、登录交管官网留言、向警务督察部门提交书面材料。投诉时需要提供具体证据,如执法记录仪缺失、证人证言矛盾等情况。
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的,可在民事诉讼中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审理时会综合审查事故证据,有权不采纳存在瑕疵的认定书。最终判决以法院认定的事故责任为准,可能改变交警部门的原始结论。
整个事故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五个关键点:1.事故现场必须拍照留证;2.及时获取医疗诊断证明;3.收到认定书后立即核对信息;4.所有沟通尽量采用书面形式;5.重要材料保留至少三份复印件。掌握这些要点能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