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分的房可以继承吗

姚平律师 2024.04.03526人收看
导读:

父亲单位分房时我出了一部分钱购买,父亲有文字证明,父亲去世后我是户主...

先说房子产权问题:房子属于父亲所有,因为是单位分给父亲并以付清的名义购买的。

没有房产证说明你父亲对这套房子没有产权。因此就不是遗产,当然也不能继承。房子的产权应该还是属于单位。因此,如果单位要求你搬出,就得搬出来。但是如果单位没人让你搬,那你就可以一直住下去。

有房产证说明你有这个房子的产权,没有房产证说明你只是继承了一个使用权,你应该尽可能的找单位帮你补办房产证,否则拆迁可是不会给没有房产证的人赔偿。

如果没有遗嘱,那么房屋的继承权由 妻子,儿女,顺位继承。二,如果有遗嘱,并且指定继承人选,应该是由遗嘱继承人继承。女儿无权分配。参考: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要看财产性质,如果是你父亲和你母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要先分出你母亲的份额,然后你父亲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那是可以按照口头遗嘱去分配这套房子的,但是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套房子。分给了儿子。那就要按照房产证上的户主名进行分配,如果户主名是你父亲的话,那就要按照正常的法定继承顺序分配这套房子。

单位福利房可以继承给儿女吗

1、单位福利房能否继承,取决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 单位福利房能否继承,取决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如果福利房转移到个人名下,则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2、位福利房是指享受国家政策扶持而建的公有住房,单位福利房要看看是否有产权证,无证的单位福利房相当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买卖和继承的。

3、父母单位福利房子女名字写继承没有影响。因为父亲将单位的福利房过户到自己名下,属于继承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遗嘱的,用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用法定继承。如果福利房的产权没有下葬,那么单位的福利房就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4、职工的福利分房如何继承1,如果房产过户到了个人名下,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答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5、既然不是遗产,那么职工在遗嘱中的对福利分房的处分也是无效的。职工死后这套房屋的承租人并不会因遗嘱而转变为继承人的财产。

6、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 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单位福利分房继承规定

职工一直未买下福利分房的产权,直到去世他都是承租人而不是人。《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房的承租权不是公民的合法财产,那么公房也就不可能是“遗产”。

因此,单位福利分房的继承规定关键是看职工有无取得房屋的产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房地产转让给个人的,可以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分割;房产不转让给个人,只有使用权。与死者共同居住的人在租赁期内继续租赁,但无权继承。职工从未购买过福利分房的产权,直到去世。

单位分的房子能继承吗

单位分的房能否继承根据情况决定:看房子的所有权是谁。

要看房子的产权,如果职工生前取得的房子的产权,且单位没有收回的规定,那么这样的房子是可以继承的。如果职工只有部分产权,那就要看单位的政策了,有可能会退钱也有可能可以继承这部分产权。

法律主观:公有住房,承租人只有房屋使用权没有房屋所有权,不能继承。

单位福利房能否继承,取决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如果福利房转移到个人名下,则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进行分割。如果福利房没有转移到个人名下,只有使用权,那么则无权继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分享至:
  • 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2024/2/5 15:39:54

    立即咨询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北京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 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2023/5/5 9:12:31

    立即咨询
    🚩很多女性在离婚时,都不知道【夫妻共同财产】是怎么回事。 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共有财产+法定的共有财产 1.约定的共有财产,就是两口子之间的夫妻财产约定,夫妻财产协议中怎么写的就是怎么回事。 2.法定的共有财产,主要包括了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类、知识产权的收益类、继承或赠与所得、投资收益、养老保险金等。 财产问题往往是离婚时争议最大的,想要争取财产,首先搞清楚出有哪些。
  • 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2023/4/27 17:21:03

    立即咨询
    🚩这4种情形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 1、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 2、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 3、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 4、父母过世未留遗嘱,且子女已经结婚 ???
  • 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2023/4/19 17:11:06

    立即咨询
    被继承人去世后, 其名下银行存款属于遗产, 若继承人不知道具体数额, 可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查询。
  • 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2022/12/18 21:12:49

    立即咨询
    继承案件中,我方继承人要求继承房屋而给其他继承人折价款,其他继承人不同意要折价款,坚持要求继承房屋份额,最终法院根据继承人享有的继承比例、房屋登记、房屋居住使用等情况,确定房屋归我方当事人继承所有,由我方当事人给对方折价款,判如所请。
  • 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2022/12/10 18:09:04

    立即咨询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房产继承纠纷往往错综复杂,需要咨询专业律师才能维护合法继承权益!运用专业能力与谈判经验帮助委托人成功调解纠纷,合理获得房屋补偿款!
  • 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2022/12/10 18:04:03

    立即咨询
    家庭意味着责任,家庭尽管是独立的社会单位,但这个独立是相对的,他与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上有父母,下有子女,外有亲戚朋友,对父母要有赡养的义务,对子女要有养育的责任,对亲戚朋友要有互助的精神。
  • 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2022/12/9 13:22:42

    立即咨询
    🍀超级实用的婚姻小知识(记得码住收藏) 1、夫妻中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的,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经过调解无效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有权利探望孩子。 3、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自个的一份。
  • 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2022/12/9 12:02:42

    立即咨询
    长达13页的判决可以看到,我方代理原告,被告确主张自己有三级肢体残疾要求多继承遗产,法院的判决来了,并没有支持被告的诉讼请求。相反,争议的房产归二位原告所有,二位原告共同给付被告房屋折价款,解决了后续的诉讼
  • 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2022/12/8 10:52:30

    立即咨询
    亲生父亲病故后才发现继母名下的房产早在父亲在世时,就被继母通过买卖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了继母的女儿,这样的情况真是欲哭无泪,房产到底是否跟自己父亲有关,自己是否有继承权,都成了未知。我们经过努力帮委托人撤销了继母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判决限期恢复登记至继母名下。但是,自己能继承多少份额,期待下一场官司胜诉。
  • 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2022/12/7 17:52:34

    立即咨询
    父亲去世,继母健在,父亲与继母共有一处房产,想整套房产都登记在自己名下,因为有50%的份额不属于遗产,继承案件中法院不愿意合并处理继母的财产,经过争取,委托人给继母折价款,法院把房子100%的产权份额判给了委托人。
  • 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2022/12/7 14:02:29

    立即咨询
    【🚩"离婚出轨证据怎样才有效力】 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取得。在合法的前提下偷拍偷录的证据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可以证明出轨的证据,一般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 1、“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调查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如果男方有嫖娼行为,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3、如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防止证据丢失,再提交法院为宜; 5、照片、录音录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
  • 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2022/12/5 16:57:41

    立即咨询
    继承小知识: 养老个人账户中的余额, 属于遗产可以继承。 且为办理丧葬事宜垫付的费用, 可以考虑要求在处理遗产时先行抵扣。
  • 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2022/12/3 19:22:29

    立即咨询
    1,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2,《民法典》在原《继承法》规定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的基础上,将遗嘱形式扩展为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使我们在立遗嘱的选择上形式更多,也更加规范。 3,为了促进遗嘱人意思自治的实现,《民法典》还取消了公证遗嘱的最高效力地位,构建起多种遗嘱形式效力平行的格局,有助于保障人们利用遗嘱形式处分财产的权利。
  • 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2022/12/3 17:22:28

    立即咨询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房产继承纠纷往往错综复杂,需要咨询专业律师才能维护合法继承权益!运用专业能力与谈判经验帮助委托人成功调解纠纷,合理获得房屋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