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存续期间财产怎么分(事实婚姻财产怎么分割)
导读:
双方同居有事实婚姻财产如何分割
只有满足婚姻成立必备的所有条件成立的事实婚姻,在分居后才能适用婚姻法上的财产分割规定,即按如下处理:
1、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不满足事实婚姻条件的按照一般男女分居财产分割办法:
1、依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仍归其个人所有;
2、对于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原则上应该由双方进行均分;
3、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归各人个人所有,无权要求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事实婚姻财产怎么分割
法律主观:
1、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2、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法律客观:
事实婚姻的财产怎么分割?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财产分割的相关内容。对于构成的事实婚姻,我国法律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现如今,离婚分财产,貌似是一条老生常谈的事了,可分财产也需要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对于事实婚姻,我国现行法律已经没有有关事实婚姻的规定,而直接依照非法同居关系来定论。因此,对于事实婚姻财产如何分配的问题,我国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配,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事实婚姻的认定是分时间的,在1994年2月1日前和在1994年2月1日后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是不同的,因此,对于事实婚姻期间涉及的财产分配,法律上虽有相关的规定,但针对不同的情况,还需咨询相关专业的婚姻律师,从而更好的维护您的财产利益。
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可以分财产吗
法律主观:
事实婚姻可以分财产。事实婚姻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当事人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按共同共有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规定,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民法典》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事实婚姻财产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事实婚姻由男女双方协商分割财产,在事实婚姻期间属于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是属于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分割。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没领证有夫妻事实怎么分财产
没领证有夫妻事实可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夫妻财产的分割:
1、首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即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得到的财产和财产增值部分,包括工资、劳务报酬、经营所得、知识产权收益等;
2、确定夫妻个人财产,即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各自所得到的财产和财产增值部分,包括继承、赠与、遗产等;
3、根据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比例,按照协商或者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在处理未领取结婚证书但具有夫妻事实关系的夫妻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共同生活贡献原则。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所得到的财产和财产增值部分,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共同享有;
2、个人财产原则。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各自所得到的财产和财产增值部分,应当视为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3、平等自愿原则。夫妻在协商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4、公正原则。夫妻财产分割应当公正合理,避免一方因财产分割而受到不公平的损失。
综上所述,夫妻财产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到具体情况和各种因素,如婚前财产、债务、财产来源等。因此,在处理夫妻财产分割时,建议寻求专业律师或者相关部门的帮助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事实婚姻的财产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对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
审理事实婚姻案件,当事人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裁定或应判决准予离婚。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配,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
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事实婚姻财产怎么分割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认定标准如下:
1、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为事实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男女双方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事实婚姻离婚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事实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2、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事实婚姻的认定
对于构成的事实婚姻,我国法律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事实婚姻的财产怎样分配的
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获得的收入和财产一般被视为共同财产;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继承和受赠的财产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所形成的债务,债权,根据共同债务、债务处理。如果男女双方都符合婚姻的实质要求,则应根据事实婚姻处理;对于事实婚姻中的财产分割,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也按照 夫妻共同财产 进行分配。具体的财产分割应照顾女性和孩子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并进行适当划分;双方在事实婚姻期间共同取得的收入和购买的财产一般被视为共有财产;在事实婚姻期间,各方继承和接受的财产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是根据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的。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认定标准如下: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业务; (3)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赠与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的财产除外,该财产仅属于一方); (5)双方应拥有的其他财产。总之,对于事实婚姻本质上其实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但对于我国的国情,在一定范围内,男女之间的关系得到有条件的承认,尽管婚姻登记没有得到处理。但它仍将是实际情况,对 夫妻的共同财产 进行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