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责任认定书

导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见问题解答
一、责任认定书并非强制文件
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一定都会出具责任认定书。如果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或者事故原因无法确定,交管部门就会出具交通事故证明。这个证明会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当事人信息,还会记录调查到的情况。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交管部门必须把这个证明交给事故各方。同时要告知当事人三个重要信息:申请重新审核的时间限制、申请调解的途径和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二、认定书的制作流程
交管部门负责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事故要在现场调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果遇到司机逃逸的情况,在找到肇事车辆和司机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
需要做专业检测或鉴定的情况,要在检测结果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书。制作认定书有五个基本要求:制作过程要符合规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正确引用法律条文,责任划分公平合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认定书必须包含三个核心内容:事故基本情况、发生原因和各方责任划分。制作完成后要当面交给事故当事人。
三、对认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收到认定书后如果不同意认定结果,有三个解决途径。第一是向交管部门的上级单位投诉,第二是在收到认定书3天内申请重新审核,第三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重新审核要满足五个条件:要在3天内提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只能向原处理单位的上级部门申请,申请中要写明具体要求和证据,同一事故只能申请一次重新审核。
交管部门处理重新审核申请时,原处理单位要在2天内把材料转交上级部门。如果直接向上级部门申请,上级部门会通知原单位在5天内提交全部案件材料。
四、认定书的法律地位
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事故处理中有重要作用。它是交管部门处理事故的主要依据,也是保险理赔的重要凭证。但要注意的是,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把认定书作为参考证据,不是必须采纳的结论。
对于重大伤亡事故或复杂案件,交管部门在正式出具认定书前必须召集所有当事人到场。这个程序可以当面说明调查情况,展示相关证据,保证处理过程的公开透明。
五、特殊情况处理方式
遇到无法确定责任的特殊情况时,交管部门会重点记录已查明的事实。这种情况下出具的证明文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依据证明文件主张自己的权利。
如果对证明文件的内容有疑问,当事人同样可以在3天内申请重新审核。要注意的是,超过3天期限的申请不会被受理,交管部门会书面告知申请人结果。
无论是普通认定书还是特殊证明文件,都要注意保存好原件。在处理保险理赔或法律诉讼时,这些文件都是关键证据。如果对文件内容不理解,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