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什么叫

导读:
一、交通事故的明确定义
交通事故指车辆在公共道路上因过失或意外造成人员伤亡或财物损失的事件。这里的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也包含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车辆事故都算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特定场所。这些场所包含公路、城市道路、单位管辖但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区域,比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对公众开放的地方。
二、责任认定的基本原则
交警部门根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的影响程度和过错大小来划分责任。具体操作时主要考虑两方面:技术认定的客观性和安全意识引导。技术认定需要区分事故发生原因和结果加重原因。比如货车超载导致失控撞车属于发生原因,货物散落加重损害则属于结果原因。虽然发生原因通常起主要作用,但实际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在安全意识引导方面,任何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都可能引发事故。即使某个行为没有直接导致事故发生,但加重了损害结果,当事人仍需承担责任。这种规定能促使所有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规则。
三、五种责任划分方式
第一类是全责情形。当事故完全由一方过错造成,该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当事人逃逸导致现场证据灭失,或者故意破坏现场,同样会被判定全责。
第二类是多过错情形。两方或更多当事人存在过错时,根据各自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力和过错程度,分别承担主责、同责或次责。例如轿车闯红灯与超速货车相撞,可能被认定闯红灯方负主责。
第三类是意外情形。各方均无过错时视为交通意外,都不承担责任。若有人故意制造事故,其他方不担责。例如行人故意冲撞正常行驶车辆,驾驶员无需负责。
第四类是不认定责任情形。当证据不足无法确认任何一方过错时,所有当事人都不认定责任。这种情况需要严格限制,必须是在穷尽调查手段后仍无法查清时才适用。
第五类是责任推定情形。当事人逃逸、破坏证据、有条件报案却拖延报案导致无法认定责任时,推定其承担相应责任。这种推定具有惩戒性质,防止当事人逃避调查。
四、责任认定的操作流程
交警部门需在事故现场调查后10日内出具认定书。涉及逃逸案件的,在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完成。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在鉴定结论确定后5日内出具。不同省份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认定过程分为三个步骤:首先确认事故发生原因,其次分析各当事人行为与事故的关联性,最后综合判断过错程度。比如在追尾事故中,后车未保持安全距离通常负全责,但若前车突然违规变道,责任划分就会变化。
五、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明确规定,机动车事故赔偿需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车辆维修费等直接损失,也包含精神损害赔偿等间接损失。如果受害人存在过错,可减轻赔偿方责任。
实际操作中要注意两种特殊情况:一是无接触事故的责任认定,例如前车违规变道导致后车急刹引发连环追尾;二是新业态事故处理,如共享汽车、无人驾驶车辆的事故责任划分,需要结合具体技术参数和使用协议判断。
当事人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认定书3日内申请复核。复核机关需在30日内审查并作出结论。但责任认定书本身不可行政诉讼,只能在后续民事赔偿诉讼中提出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