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婚姻后再结婚是二婚吗(婚姻撤销了属于未婚么)
导读:
撤销婚姻后再结婚是二婚吗
撤销的婚姻为无效婚姻,既然是无效婚姻,双方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因此再登记结婚不算二婚。可撤销婚姻,是指因一方受因胁迫而结婚的婚姻。根据民法典,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一、该如何处理可撤销婚姻情形:
1、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而且也只能是本人,向法院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2、婚姻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这方面的规定与无效婚姻发生的后果是相同的,而且二者都是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3、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
二、无效和可撤销婚姻区别:
1、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
2、时效不同。
3、请求人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无效算二婚吗,法律上婚姻无效后是二婚吗
提起婚姻无效算二婚吗,大家都知道,有人问上婚姻无效后是二婚吗,另外,还有人想问离过婚但是上显示未婚再办结婚会显示二婚吗,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对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对于民法典,是不是自始无效?被撤销和宣判无效的,不算二婚吧?下面就一起来看看上婚姻无效后是二婚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婚姻无效算二婚吗
1、婚姻算二婚吗:上婚姻后是二婚吗
婚姻再结婚是二婚吗。
对于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对于民法典,是不是自始?被撤销和宣判的,不算二婚吧?
2、婚姻算二婚吗:离过婚但是上显示未婚再办结婚会显示二婚吗
的结婚栏状态只有三种:未婚、离婚、结婚,所以,再婚后,只会显示:结婚。撤销婚姻算二婚吗。
的婚姻状况我要自己去改才会变动,本人携带、、离婚协议和结婚证去户籍所在地的户籍部门更改。
一般记录在的婚姻状况一栏,根据本人的情况,已结婚的填“有配偶”,结婚后配偶死亡的填“丧偶”,结婚后离婚的填“离婚”,离婚后再婚的填“有配偶”,未婚的不填。
婚姻状况一般分为未婚、已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类。未婚指15岁以上的人口尚未结过婚的状况。
3、对于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对于民法典,是不是自始?被撤销和宣判的,不算二婚吧?
既然登记结婚了再被宣判或撤销在上是不算二婚的。
4、婚姻算二婚吗:结婚没有结婚证但是有孩子如果再婚结婚证算不算犯重婚罪
在上讲次婚姻,只能算是实婚姻,所以不算重婚。
5、婚姻算二婚吗:如果了婚姻,在结婚会不会是二婚
不会。前面算同居。不存在婚姻关系。
6、婚姻算二婚吗:结婚没领证 然后离婚了 在结婚算二婚吗?
没有领结婚证,就没有离婚证了,就不算婚算初婚之前算同居
7、婚姻算二婚吗:两个人没有登记结婚是否婚姻男方与第三者登记结婚算不算重婚
不算!道德不好,人品问题
8、婚姻算二婚吗:什么情况下才算婚姻?
所谓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的婚姻。登记结婚会二婚吗。
《民法典》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双重还有两个结婚证。
(一)重婚;二婚没有登记受保护吗。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骗婚可以申请婚姻吗。
(三)有关夫妻在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半路夫妻领证好还是不领证好。
9、婚姻算二婚吗:在中二婚男方子女可以和女方子女可以结婚吗
二婚男方子女可以和女方子女是可以结婚的,只要双方没有直接的三代直系或旁系血亲即可。
根据《民法典》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法典》千零五十四条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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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婚姻算二婚吗
法律分析:撤销的婚姻为无效婚姻,既然是无效婚姻,双方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因此再登记结婚不算二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撤销婚姻算二婚么
法律分析:不算,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撤销婚姻后再结婚是二婚吗
撤销婚姻后再婚的,不属于二婚。当事人的婚姻关系被人民法院撤销后,该婚姻关系自始不存在,也就是说当事人从来没有过婚姻关系,再次结婚的,不会属于二婚,而是属于第一次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撤销婚姻算二婚吗
撤销婚姻不算二婚。
撤销的婚姻为无效婚姻,既然是无效婚姻,双方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可撤销婚姻有以下情形:
1、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一种情形: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指因一方受因胁迫而结婚的婚姻。根据相关法律,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3、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姻的权利。即提起撤销婚姻的主体只能是婚姻关系中的受胁迫一方当事人。但是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受胁迫一方有申请撤销该婚姻的权利。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综上所述,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